滬深交易所近日分別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股份減持行為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此前證監會發布的“減持新規”監管要求進行了細化,確定了更加清晰、明確的執行標準。
“減持新規”發布以來,市場有哪些變化?細化標準的推出,會有哪些影響?如何避免違規減持?
問:“減持新規”發布1個多月,市場發生哪些變化?
答:“減持新規”發布1個多月以來,記者初步統計,有逾200家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提前終止減持、承諾不減持或自愿延長限售期,有逾100家上市公司拋出回購預案,以實際行動穩定市場預期,提振市場信心。
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規模也明顯下降。據Wind統計數據,近1個月內,上市公司重要股東參考減持市值約為127億元,環比減少逾60%,新規效果立竿見影,市場生態有望重塑。
問:減持標準有哪些變化?
答:根據證監會發布的“減持新規”,上市公司存在破發、破凈情形,或者最近3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于最近3年年均凈利潤30%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
《通知》進一步明確破發、破凈標準。破發是指,減持計劃公告前20個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盤價低于首次公開發行時的股票發行價格;破凈是指,減持計劃公告前20個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盤價低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財務會計報告期末每股凈資產。
對于分紅不達標的標準認定,《通知》明確以最近3個已披露經審計的年度報告的會計年度為基準,凈利潤為負值的會計年度不計算在內。
問:預披露要求有哪些變化?
答:在減持預披露方面,《通知》進一步強化要求,明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預先披露減持計劃時,應當對是否存在破發、破凈或者分紅不達標等情形進行判斷。不存在有關情形的,可以披露減持計劃,并說明具體情況。
《通知》同時規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預先披露的減持計劃中,減持時間區間不得超過3個月。未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減持股份。《通知》還新增了大宗交易的預披露義務,要求其參照集中競價的規定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并做好事中事后披露。
問:細化標準的推出,會有哪些影響?
答:長期以來,上市公司股東和相關主體“精準”減持、“清倉式”減持,使得股市資金大幅凈流出,嚴重影響二級市場信心。“減持新規”設置破發、破凈、分紅“三道門檻”,嚴格規范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Wind數據顯示,截至9月26日,剔除重復觸及多項指標的情況后,A股有1100多家企業觸及破發、破凈指標。“這意味著未來上市公司產業資本減持規模將出現明顯下降,短期對于改善市場資金面有較為積極的影響,能夠防止集中拋售行為對二級市場股價造成沖擊。”中金公司研究部首席國內策略分析師、董事總經理李求索表示。
中航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董忠云認為,“減持新規”全方位、多角度對無序減持加以限制。一方面體現出監管部門穩定市場預期,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維護市場平穩運行的決心;另一方面也將促使上市公司重視可持續經營和分紅能力,有助于督促上市公司提高質量,推動市場建立良性的生態環境。
總的來看,“減持新規”所帶來的影響是長期和深遠的。專家表示,除規范市場減持外,“減持新規”對于未盈利企業選擇上市地、擬上市企業控制權架構的設計,以及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的結構設計、公司如何規劃并有效利用現有資源擴大再生產等方面都會產生長久影響。
問:如何避免違規減持?
答:“減持新規”發布以來,仍有個別上市公司仍然存在僥幸心理,“頂風作案”。8月27日,證監會關于規范股份減持的規定剛發布,8月28日,東方時尚大股東即通過大宗交易減持了公司股份340萬股;9月5日至9月6日,我樂家居大股東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動人違規“清倉式”減持我樂家居股票等。
“要確保新規執行到位,還需強化制度建設,加大監管力度,及時發現違規行為,并采取紀律處分、限制交易等措施。”董忠云認為,要加大懲罰力度,針對違規減持行為采取罰款以及要求購回股票并上繳違規收益等處罰,防止違規減持者因該行為獲益。
對此,滬深交易所表示,后續將進一步加強減持行為監管力度,包括加強減持行為監控,強化交易監管,盡早發現違規減持行為;及時采取監管措施,對于涉嫌違規的情形,第一時間采取發函問詢、電話提醒等措施,查實涉及違規的,從快從嚴實施紀律處分,“打早打小打疼”。
專家表示,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來說,要真正將注意力聚焦到公司經營上,提升企業價值,重視分紅回報,徹底扭轉“重融資,輕回報”行為,共同夯實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基石。(來源:經濟日報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