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截至11月7日,年內A股共披露1211份處罰。其中,123份處罰涉及罰款,罰款總金額超過78億元,被處罰的主體包括上市公司、董監高等。而從被處罰的原因來看,業績預測不準確或不及時、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項等信息披露違規仍比較突出,有813次處罰涉及信披披露違規,占比約67%。
“從處罰公告披露的細節來看,監管部門的執法力度在不斷加強。全面注冊制下,信披質量是各界關注的重點,信息披露主體應嚴格履行職責。”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記者表示,上市公司、董監高因信息披露違規被處罰后,還會有一些隱性成本,后續引發的投資者維權、上市公司再融資“受限”等,都是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潛在代價。
數據顯示,有多家公司短期內披露了多次被處罰的公告。具體來看,有公司是因為同一違規行為而在短期內被不同的主管部門處罰;也有公司是因為不同的原因,在短期內公司、高管、持股5%以上股東被分別處罰。
例如,金浦鈦業收到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披露的《上市公司2021年度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匯總表》存在不規范問題。經查,公司上述披露文件關于關聯方保理業務資金往來事項,只披露了期末應收關聯方保理款本金余額,未包括未收回利息金額,導致該項信息披露不完整。
濱海能源及公司財務總監謝鵬收到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2023年3月13日,公司發布了2022年三季報更正公告,前期披露的第三季度報告信息不真實、不準確,違反了規定。此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則因為短線交易而被處分。
“全面注冊制對上市公司及‘關鍵少數’等信息披露主體的要求提升至新高度。”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員王鵬對記者表示,上市公司及“關鍵少數”等應當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扎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完善公司治理,這也是未來吸引價值投資者、長期投資者的“軟實力”。
需要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及“關鍵少數”被處罰之后,還將帶來一系列隱性后果。王智斌介紹,如上市公司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行為,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刑事判決作出后未滿6個月期間,不得減持股份。而公司被處罰后,在非公開發行股票和公司發行債券上也會“受限”。
此外,有多家公司因環保問題而受到當地生態環境局的處罰。今年8月份,啟迪環境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包頭鹿城水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包頭鹿城水務”)于近日收到包頭市生態環境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包頭市生態環境局對包頭鹿城水務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相關時點化學需氧量、總磷、總氮等日均值濃度數據超標,違反了相關規定,包頭市生態環境局對包頭鹿城水務處以罰金。
中泰股份發布公告稱,下屬全資子公司浙江中泰深冷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設備”)于近日收到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相關部門在檢查中發現中泰設備危廢倉庫內廢油漆渣未粘貼危廢標簽,部分廢油漆桶未存放于危廢倉庫內,杭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23年5月24日立案調查,并于同日向公司提出了整改意見。
“從現有案例來看,也有企業在IPO等關鍵節點因環保問題受到質疑,環保對于合規經營的重要性已經非常突出,要引起上市公司足夠重視。”王智斌說。(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