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間,隆基綠能(601012.SH)發布關于股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立案僅針對公司股東
公告稱,隆基綠能獲悉股東HHLR管理有限公司(簡稱“HHLR公司”)于11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隆基綠能股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HHLR公司立案。
對于HHLR公司遭證監會立案一事,隆基綠能表示,本次立案事項系針對公司股東HHLR公司,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不會受到影響。
調查期間,股東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股東HHLR公司涉嫌違規減持
公告顯示,2020年12月,高瓴旗下HHLR公司受讓隆基綠能股東李春安6%股份,本次交易每股轉讓價格為70元,交易對價總額約為158.4億元。HHLR公司2021年一季度進入公司前十大股東,持股5.85%。
隆基綠能披露的三季報顯示,到三季度末,HHLR持有4.98%股份(37762.1萬股)。截至報告期末,HHLR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價值基金(交易所)通過轉融通方式出借的股份已全部到期歸還。與此前的持股比例5.85%相比,HHLR三季度末的持股比例發生下降,受到市場關注。
截至11月8日收盤,隆基綠能收報23.42元,跌0.04%。
(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