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初磊
新能源經營主體參與電力交易迎來政策利好!9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提出,近期推進省間、省(區、市)/區域市場建設,以省間、省(區、市)/區域市場“統一市場、協同運行”起步;逐步推動省間、省(區、市)/區域市場融合;推動分布式發電、負荷聚合商、儲能和虛擬電廠等新型經營主體參與交易。
這意味著,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往前邁進一大步,“能漲能降”的市場價格機制加快構建。
綜觀《基本規則》,主要規范電力現貨市場的建設與運營,包括日前、日內和實時電能量交易,以及現貨與中長期、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等方面的統籌銜接,并且,此次政策擴大了市場準入范圍,將儲能、虛擬電廠等新型主體納入市場交易。
根據國家能源局法制和體制改革司副司長梁志鵬的解讀,《基本規則》將指導、推動各地區更好地有序規范開展電力現貨交易,做好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輔助服務交易的銜接,形成協同運行的市場機制,對電力保供,安全運行,綠色轉型將發揮更好的作用。
從山東來看,本土新能源企業迎來深度參與電力現貨市場交易的新契機。在這之前,山東一直鼓勵新能源參與到電力市場化交易。例如,今年7月初,山東島南國投海上風電場在電力交易平臺完成配建儲能充放電曲線申報出清,成為國內首家配建儲能與其風電發電主體聯合入市的新能源場站,將山東電力市場儲能市場化交易帶入到新階段。
從行業來看,新能源與配建儲能作為聯合主體參與市場化交易,有利于提高儲能利用率和新能源場站的盈利能力,是通過市場化方式提升新能源消納水平的一次有益探索與實踐。
山東全面推動新型儲能發展及應用工作,山東能源監管局7月初發布的數據顯示,新型儲能裝機規模已達201萬千瓦,市場化交易電量4.1億千瓦時,位居全國首位。
《基本規則》新政利好,山東有望盡快拿出細則,繼續完善新能源與配建儲能聯合參與市場機制,促進新能源與配建儲能聯合主體實現良性、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