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滬深北交易所“接棒”企業債券發審職責滿一周年。從審核情況來看,在秉持“資金跟著項目走”原則的同時,企業債券在審核規則和監管標準上逐步向公司債看齊,信息披露要求更加細化。
過去,由于多頭監管、審核標準不一,市場上不時出現監管套利現象。因此,由交易所負責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的發行審核工作,對規范我國債券市場意義重大,有利于債市統一管理,有效提升企業融資效率。
由于歷史發展原因,我國信用債券市場曾經歷相對分割的狀態,不同品種的債券由不同部門負責監管。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發展,債券市場多機構監管的弊端逐漸顯露出來,特別是不同的發行審核標準,在不同程度上弱化了投資者的投資積極性,扭曲了債券市場價格發現功能。
在此背景下,我國開啟建立統一管理和協調發展債券市場的積極嘗試,其中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是重要組成部分。相關工作于2023年歷經半年平穩過渡,在同年10月23日起,正式交由滬深北交易所“接棒”發審職責。
一年來,企業債券市場化特征愈發明顯,發行期限明顯縮短,發行主體級別大幅提升。這一變化,反映出市場對流動性和資金使用效率的更高要求。未來,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和發行流程的優化,企業發行債券的成本有望進一步降低,從而吸引更多企業通過發行債券進行融資。同時,企業債的發行目的將更加多元化,除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外,還可能用于特定項目的投資和擴張。
總之,滬深北交易所“接棒”企業債券發審職責后,統一的監管機構加速了以市場為導向、系統全面、層次清晰的注冊制規則體系的構建,進而減少了多頭監管下不同發行審批標準所帶來的系統性風險,更好發揮債券市場的直接融資功能。從企業債券募集資金用途來看,據不完全統計,發審職責劃轉后,募集資金用途包含各類項目建設的企業債發行數量占比在八成以上,凸顯了企業債支持國家重大戰略、重大項目建設的作用。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