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相繼印發推動商業保險年金發展的專項通知。由于在提供養老保障方面,商業保險年金發揮著重要作用,補齊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短板,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成為必然。
商業保險年金并非單指某一類產品,而是對保險公司開發的第三支柱產品的統稱。具體來講,是指商業保險公司開發的具有養老風險管理、長期資金穩健積累等功能的產品,包括保險期限5年及以上、積累期或領取期設計符合養老保障特點的年金保險、兩全保險、商業養老金以及金融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產品。
目前我國已基本建成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為第一支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為第二支柱、個人養老金和其他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為第三支柱的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障體系,而商業保險年金的提法對保險公司開發的第三支柱產品進行了匯總,與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的提法相呼應。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全球主要經濟體都面臨養老金缺口不斷擴大的挑戰。在此背景下,保障基本養老的同時,必然要擴大第二支柱、第三支柱養老金的來源。
今年10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出臺《關于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商業保險年金概念進行明確,并提出推動商業保險年金發展的政策舉措和監管要求。
近年來,外部利率的持續下降導致保險產品的預定利率下調,商業保險年金由于突出養老保障功能,通過“人身保障+保證利益+浮動收益”的多功能設計,滿足了人們既要人身保障又要長期收益的愿望,通過“賬戶+產品”的創新結構,兼具保險業務的風險保障和財富管理功能,通過賬戶層面的部分資金鎖定和產品層面的收益保障機制,可以使收益更加平穩。
正因為具備這些優勢,近年來我國商業保險年金產品發展迅速。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1月,我國商業保險年金已積累養老金規模超過6萬億元,覆蓋近1億人。
同時,不容忽視的是,商業保險年金目前還面臨著長久期資產短缺、利率波動帶來的風險等問題。業內人士認為,應通過發展浮動收益型產品、利用再保險工具、發行長壽風險證券化產品等手段,以分散風險優化收益,增強保險行業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能力。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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