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正式發布。這份文件為我國數字貿易未來發展指明了方向。
隨著數字化浪潮席卷全球,數字經濟已成為推動全球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數字貿易作為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正逐步成為國際貿易的新興領域。
我國數字貿易發展的目標已經明確。意見提出,到2029年,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穩中有增,占我國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數字貿易基礎設施布局進一步完善,適應數字貿易發展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數字領域對外開放水平大幅提高,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接全面加強。到2035年,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占我國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有序、安全、高效的數字貿易治理體系全面建立,制度型開放水平全面提高。
這一目標彰顯了數字貿易在我國經濟中日益重要的地位。加快數字貿易基礎設施的完善、推動體制機制的建設之外,還特別強調在數字領域對外開放水平的提升,并全面構建起數字貿易治理體系。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從多個維度推動細分領域的發展。特別是在支持數字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發展方面,意見提出積極發展數字產品貿易,持續優化數字服務貿易,大力發展數字技術貿易,推動數字訂購貿易高質量發展,培育壯大數字貿易經營主體等。
首先,數字產品貿易作為核心部分,將通過提升數字內容制作質量、拓展數字交付渠道等,增強國際競爭力。其次,數字服務貿易的優化也是本次意見的重點。通過推動數字金融、在線教育、遠程醫療等領域的創新發展,也將有助于進一步完善數字貿易產業鏈。
此外,隨著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深度融入經濟社會各個領域,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加快發展通信、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衛星導航等領域的對外貿易,將提升數字技術貿易的核心競爭力,為經濟持續增長注入新的活力。
推動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的一系列舉措,也將有助于促進實體經濟與數字經濟深度融合,為我國對外貿易發展帶來新的動能和優勢,助力我國在數字經濟時代實現更高質量、更具競爭力的發展。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孫羅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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