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捷高效的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正加快構建。近日,《南京市低空飛行服務保障辦法(試行)》正式發布,并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作為低空經濟服務保障體系的一環,保險也備受業界關注。
近年來,隨著低空經濟成為引領未來的經濟新風口,金融支持低空經濟的發展也進入快速推進期,對應保險產品的需求日益凸顯。瑞再研究院最新報告顯示,三成以上的財產保險公司已開展相關業務,為低空經濟加速“起飛”保駕護航。據相關公開報道,2024年10月,太保產險發布了無人機業務發展三年戰略規劃;平安產險深圳分公司也于今年推出“平安低空經濟護航者”綜合保障方案,并簽約首單低空領域政府救助保險;人保財險相繼在廣東和浙江簽發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保險保單。
鑒于低空經濟實際應用場景更為豐富,且eVTOL和無人機等領域技術迭代速度更快,因此其風險狀況更為復雜。同時,低空經濟面臨的法律責任風險也較為復雜。低空經濟涉及新興法律范疇,但我國目前還沒有針對低空經濟相關知識產權、侵權責任、隱私保護、數據安全等方面的專屬法律條例,因此相關領域的法律問題或糾紛主要參考一般性法律,這也為保險公司開發相關產品及后續定損帶來挑戰。
面對行業新賽道,相關險企應主動創新,深化與相關企業的合作,開發無人機操作責任險、低空物流綜合險等定制化產品,并加快數字化技術布局,構建智能服務體系,增強市場競爭力。低空經濟的崛起為保險行業帶來了廣闊機遇,企業應積極應對,為新質生產力的發展提供一個更安全的保障環境。
除了要加強與低空經濟產業相關方構建合作機制,在數據信息、風險服務、技術應用方面開展深度合作之外,還應對低空經濟常見風險及其延伸風險進行擴展,推動產品與服務模式創新,增強承保能力與風險減量服務水平,助力國內低空經濟更加穩健地從蓄勢“起飛”邁向加速“騰飛”。
下一步,如何有效提升在低空經濟領域的綜合風險管理能力,仍是保險業共同面臨的課題。當前,已有險企推出“低空經濟第三者責任險”,在技術儲備、風險定價、承保經驗、創新能力等方面系統性地構建核心條款、承保指引和服務規范等準則,提升承保理賠服務效率,為低空經濟生產運行一線提供了有效保障。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戚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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