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23年對于資本市場來說是不平凡的一年。走進2024年,投資者對資本市場有了新的期待。作為資本市場重量級選手,2024年魯股又將有怎樣表現?值此“大眾”新媒體大平臺上線之際,我們推出“2024魯股風云瞭望”專題,同步在報紙和“大眾”新媒體大平臺推出,敬請關注。
經濟導報記者 時超
步入2024年,監管部門延續對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態度,僅1月份滬深交易所就對上市企業及相關方發出了90余份監管信息。
“相比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在信息、資金、工具運用等方面存在劣勢,更容易受到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侵害。”日前,證監會副主席王建軍就表示,監管層將加快完善投資者保護的制度機制,全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和法治環境。
有受訪業內人士表示,伴隨著資本市場改革向深水區邁進,監管層對上市公司合規治理要求會變得更高,也會成為A股公司面對的關鍵課題。
經濟導報記者通過Wind資訊梳理了2023年山東A股上市公司違規情況,發現全年共有42家公司披露了證監會、滬深京交易所等部門的處罰通知,約占上市魯企總量的13%。其中,警示函占比較大,主要針對公司信披違規等事項;還有個別公司被責令改正、公開處罰,集中在運作治理方面。
正所謂“前車之鑒,后事之師”,于2024年伊始我們回顧上述事件,并以防微杜漸、精益求精之態度對待公司治理,更能助力山東資本市場的良性發展。
監管層出手后才“真相大白”
2023年12月29日,沃華醫藥(002107.SZ)披露的山東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趙丙賢于2023年7月13日被紀檢監察機關采取留置措施,但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才披露上述事項。
山東證監局指出,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趙丙賢作為董事長,趙彩霞作為副董事長、董事會秘書,曾英姿作為總裁,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由此,趙丙賢、趙彩霞、曾英姿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這種涉及公司核心人士的信息不能及時全面披露,可能會直接影響到中小投資者的決策。”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資者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沃華醫藥去年11月7日發布的實控人被滯留公告,當月23日就發布了實控人接觸留置的公告,前后時間較短,對于二級市場并未產生太大影響,特別是7月至11月期間公司股價走出月線“4連陽”,前景更獲看好。不過,在上述警示函披露前后,公司股價卻大幅下跌,其中去年12月跌幅達到10%,今年1月的跌幅更是高達18%,走出讓不少投資者意外的行情。
類似“關鍵信息”未及時披露,直到監管層出手后才真相大白的案例,在個別魯股中也存在過。
瑞康醫藥(002589.SZ)也是在去年末收到山東證監局警示函,稱公司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財務資助等事項,以及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仲裁事項。由此,山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和時任公司高管韓旭、張仁華、馮蕓、周云、李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上述違規事項涉及金額不菲,且與公司經營密切相關。
如山東證監局指出,2021年10月,公司對山東樂康金岳實業有限公司認繳增資4.6億元,樂康金岳系公司與控股股東關聯方煙臺誠厚投資有限公司共同投資的企業,該次增資構成關聯交易。同時,公司和煙臺誠厚多次向樂康金岳提供財務資助,發生資金往來。對于上述事項,公司未按規定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另外,截至2023年5月8日,公司連續12個月內累計發生訴訟、仲裁事項金額達5.84億元,觸及重大訴訟、仲裁事項的臨時報告披露標準,此后公司發生的訴訟、仲裁連續12個月累計涉案金額及比例亦多次觸及臨時報告披露標準,但公司均未及時履行臨時報告披露義務。
從二級市場表現看,公司股價在去年5月前后,于歷史低位仍然進一步下跌,逼近10年來低點。而今年1月,公司股價更是進一步下跌,單月跌幅達到18%。
警示函居多 集中信披領域
經濟導報記者通過Wind資訊統計發現,包括上述2只魯股在內,去年共有25只魯股被監管部門出具警示函,多涉及信披問題。由此可見,信披一直是監管層關注焦點,而上市公司在這方面仍有改善提升之處。

“全面實施注冊制,監管后移,投資者決策的自由度更高,作為了解公司基本面的‘窗口’,信披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華東某券商自營業務部的經理陳凱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應把握及時、完整、真實等信披原則,監管部門也在加強對公司信息披露相關部門人員的培訓、增強董監高勤勉盡責意識,但要想真正做好,還需要各方努力。“比如‘及時’披露這一點,往往會被公司及其控股方忽視。”陳凱表示。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魯股中就有上市公司乃至大股東因信披不及時,收到監管函的情況。羅欣藥業(002793.SZ)曾在去年7月發布的關于公司控股股東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山東羅欣控股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18日至24日期間,持股比例由31.23%降低至25.51%,合計變動比例達到5.72%。公司在持股比例變動達到5%時,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停止相關交易。
浙江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決定對羅欣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對此,羅欣藥業也表態稱,將進一步加強組織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學習,杜絕此類情況的再次發生。
“信披不及時,就不能直觀展現公司最新情況,容易滋生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犯罪行為。”陳凱表示,上市公司在問題被指出后能及時改正,就能避免相關風險的出現,投資者權益也可以得到保障。對于多次出現信披違規的上市公司,投資者則要提高警惕。
上市公司應理順溝通渠道
除了信披問題外,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去年還有漢纜股份(002498.SZ)、如意集團(002193.SZ)2只魯股披露了監管層對公司相關方責令改正、公開處罰的處分,其中透露出的公司治理問題,值得深思。
漢纜股份去年初披露稱,公司控股股東青島漢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2015年4月至7月,漢河集團控制使用20個自然人證券賬戶通過大宗交易買入其減持的“漢纜股份”,并通過二級市場交易“漢纜股份”。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漢河集團及其關聯公司以借款的名義,向賬戶組的名義持有人提供資金高達23.74億元。上述資金轉入賬戶組名義持有人銀行賬戶后,在漢河集團員工的控制下轉入賬戶組,用于從事涉案證券交易活動。
從二級市場表現看,2015年4月至7月,漢纜股份股價一路攀升,漲幅一度超過100%。但從2015年8月開始,公司股價驟降,單月跌幅高達33.20%。
對此,證監會根據漢河集團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規定,責令漢河集團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如意集團則是在去年12月份收到了山東證監局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其中提到,2019年1月至6月,如意集團通過虛構與裕龍集團有限公司、青島裕龍東雍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及張家港保稅區晟暉廣和毛棉有限公司采購業務并向上述3家公司預付貨款的方式,累計將5.94億元最終劃轉至控股股東如意科技銀行賬戶。
同時,在2019年10月至11月,如意集團累計向如意科技指定的如意時尚賬戶支付10.99億元,用于收購如意科技控制的銀川維信產業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8.65億元合伙企業份額。
上述兩次均構成關聯交易,且金額占公司凈資產比例不小,達到信披規定,但如意集團均為未及時披露。山東證監局由此做出處罰,決定對如意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實控人邱亞夫處以350萬元罰款,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等。
“個別上市公司可能認為一些信披、管理工作沒必要,比如大股東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只要全額歸還就沒事。但對于投資者來說,是很有必要知道這件事,我們要防范資金占用涉嫌挪用等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能。”長期關注資本市場的青島投資者崔榮哲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應當建立外部信息反饋機制,保持與外部投資者的聯動順暢,這也有助于控制公司自身風險。
陳凱則表示,在優化信披方面,上市公司整體也要發揮內部聯動的作用,避免出現因為公司內部信息傳遞不流暢,導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的情況,“這對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也會帶來積極作用。”
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表示,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需要進一步加強信息披露及市值管理機制建設,主動釋放公司基本面變化信息,可以優先在國有控股上市企業中試點增加披露信息的頻次和內容,提高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幫助投資者實現價值發現,促進市場理性估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