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6月19日,司法部召開“行政復議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新聞發布會,發布《行政復議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方案》和涉企行政復議典型案例。這是繼6月12日發布首批行政復議典型案例后的第二批典型案例,為各級行政復議機關適用新規定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提供了示范和指引。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多個行政管理的領域,具有比較鮮明的特點:一是強調依法護企。通過糾正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增強企業法治獲得感;二是注重案結事了。充分運用新修訂《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調解、和解、自行糾錯等機制,將涉企行政爭議有效化解在行政復議程序中,實現定分止爭;三是強化源頭預防。堅持有錯必究,同時注重從源頭上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為企業打造公正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事實上,司法部一直致力于加大對涉企行政執法的監督力度。近期,司法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全國工商聯,于2024年6月至12月開展行政復議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推出暢通涉企行政復議申請渠道等5個方面18項具體舉措,其中包括,暢通涉企行政復議申請渠道、加大對涉企行政執法的監督力度等。
數據顯示,去年,行政復議案件的數量首次超過了行政訴訟案件的數量,涉企執法行為在行政復議中得以規范。行政復議關注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各類行政爭議和案件辦理全過程都適用調解,可在法律框架內促進雙方握手言和,從而解決企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行政復議是政府系統自我糾錯的監督制度和解決行政爭議的救濟制度,是維護人民群眾和企業合法權益的重要渠道,也是推進依法行政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保障措施。司法部作為國務院行政復議機構,指導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有關政府部門法制機構等行政復議機構,積極辦理涉企行政復議案件,規范涉企執法行為,這將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服務和保障。
從相關典型案例來看,行政復議機關通過依法撤銷不恰當的行政處罰決定,糾正了違法的行政行為,既有效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優化了營商環境,也實現了對行政機關的有效監督,倒逼行政執法機關進一步強化證據意識,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從源頭上預防行政爭議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