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
海泰新光(688677)6月19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君安”)出具的《關于變更青島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的函》。國泰君安作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保薦機構和持續督導機構,委派保薦代表人賀南濤和郁偉君具體負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保薦及持續督導工作,法定持續督導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郁偉君因內部崗位調整原因不再擔任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為保證持續督導工作的有序進行,國泰君安現委派蔣志豪接替郁偉君繼續履行持續督導責任。
此次變更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項目持續督導的保薦代表人為賀南濤和蔣志豪,持續督導期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持續督導義務結束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