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個人所得稅App更新引起關注。
記者注意到,在個人所得稅App的“收入納稅明細”中,新增展示五項個人所得,即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這一變化不僅僅是App功能的簡單擴展,它可能預示著我們未來生活方式的重大變革。
對此,記者致電12366咨詢,客服人員表示,該五項個人所得確實為今年新增的顯示項目,主要是可以讓有上述個人所得的人在個稅App上查詢收入、個稅明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所得包括九項,分別是,(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即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此前,個稅App的“收入納稅明細”僅展示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綜合所得。此次更新后,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所得均可以在個稅App上查詢、展示。
12366客服表示,匯算清繳是指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即《個人所得稅法》中提到的前四項個人所得,此次新增展示的五項個人所得主要是查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變匯算清繳方式。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施行,其中涉及到的一個變化即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即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勞動性所得項目納入綜合所得征稅范圍,對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按年合并計征并實行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其他各項所得仍采用分類征稅方式。
稅務部門表示,這項對計稅方式的重大調整,有利于實現收入來源單一與收入來源多元的納稅人之間、擁有不同種類勞動所得的納稅人之間的課稅公平,使具有相同支付能力的納稅人承擔大體相同的稅負,使得稅制更為公平、合理和科學。
此次更新打破了以往的局限,將個人從各種渠道獲得的收入信息匯總一處,包括但不限于工資、勞務報酬,擴展到了如彩票中獎、債券利息、股票分紅、房租收入以及個體經營所得等,讓個人的財務狀況得以全面展現。
這一改變不僅提升了查詢便利性,讓用戶可以一鍵查看所有收入的納稅情況,還反映出對于個人財產性收入關注度的提升。以往,個稅常被戲稱為“打工人稅”,因為勞動所得最高可被征收45%的稅率,而資本收益如房產出售利潤、銀行利息及投資收益等則享受較低稅率甚至免稅。
更新后的個稅App似乎預示著未來稅收政策可能向“綜合所得”靠攏,即所有類型的收入可能適用統一的稅率體系。盡管這僅是一種推測,具體改革細節尚待明確,但隨著個人財產性收入受到更多關注,未來可能會有更多類型的收入被納入綜合所得稅的征收范圍。這可能會改變現有的稅收結構,使得稅收更加公平和合理。
(來源:澎湃新聞、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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