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兑庖》提出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科學確定市場準入規則等十條舉措,旨在構建開放透明、規范有序、平等競爭、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
《意見》提出,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由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地方性法規設定的市場準入管理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章依法設定的臨時性市場準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各類按要求編制的全國層面準入類清單目錄和產業政策、投資政策、環境政策、國土空間規劃等涉及市場準入的,全部納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各類經營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的領域。
《意見》強調,嚴禁在清單之外違規設立準入許可、違規增設準入條件、自行制定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或者在實施特許經營、指定經營、檢測認證等過程中違規設置準入障礙。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實行動態調整,清單事項內容、主管部門等向社會全面公開。
在市場準入規則方面,《意見》明確,實施寬進嚴管,放開充分競爭領域準入,大幅減少對經營主體的準入限制。對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重大公共利益的領域,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依法實施準入管理。對經營自然壟斷環節業務企業開展壟斷性業務和競爭性業務的范圍進行監管,防止有關企業利用壟斷優勢向上下游競爭性環節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競爭性環節的市場競爭。
就加強內外資準入政策協同聯動,《意見》提到,在不減損現有經營主體準入機會的前提下,堅持國民待遇原則。對外資放開準入限制的,對內資同步放開;在不違反國際協定和承諾的前提下,對內資設定準入門檻的,對外資同步適用。
《意見》提出,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計算、信息安全、智慧軌道交通、現代種業等新業態新領域,按照標準引領、場景開放、市場推動、產業聚集、體系升級的原則和路徑,分領域制定優化市場環境實施方案,推動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提高準入效率。
在加大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力度方面,《意見》指出,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重點領域和重大生產力布局,以法規政策、技術標準、檢測認證、數據體系為抓手,更好促進新技術新產品應用,選擇重點地區開展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分批制定和推出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
《意見》還要求,抓好市場準入制度落實。全面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優化指標體系,注重發揮第三方機構作用,確保評估過程公開透明,評估結果客觀合理,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加強評估結果應用。對地方違背市場準入制度情況進行排查,發現一起,整改一起,有關情況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全國城市信用監測范圍并向社會通報。(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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