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交易規則》(下稱《規則》),明確了職責分工、賬戶管理、綠證核發、綠證交易及劃轉、綠證核銷、信息管理及監管等方面的具體要求。此次印發的《規則》是規范綠證核發和交易行為的重要文件,標志著我國綠證機制建設邁出重要一步,對于進一步營造全社會綠色電力消費氛圍,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綠證,即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1個綠證單位對應1000千瓦時可再生能源電量。我國綠證制度自2017年正式啟動實施,已經建立了一整套規范、有效的核發和交易體系,綠證核發范圍覆蓋所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基本實現供給環節的全面放開。
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7月底,全國累計核發綠證8.89億個,全國累計交易綠證2.91億個。
我國可再生能源裝機與發電量不斷攀升,綠證供應市場規模巨大。2023年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15.7億千瓦,占總裝機容量比重首次突破50%,達到53.9%;并網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合計裝機規模從2022年底的7.6億千瓦到2023年底的10.5億千瓦,占總裝機容量比重為36.0%,同比提高6.4個百分點。《規則》的發布將為可再生能源市場的蓬勃發展進一步注入強勁動力。
根據《規則》,綠證核發和交易堅持“統一核發、交易開放、市場競爭、信息透明、全程可溯”的原則,確保了核發和交易的統一性和透明性,保證了綠證交易市場的完全競爭,使綠證價格能真實合理地反映市場情況。
當前,我國綠證價格低迷,發電企業綠證供給積極性受到影響。《規則》的印發實施,將有助于充分體現可再生能源項目綠色環境價值,更好培育綠證綠電交易市場,進一步在全社會營造綠色電力消費環境,對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支撐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助力經濟社會綠色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下一步,建議編制配套實施細則,加強綠證市場監管,壓實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拓展應用場景,豐富市場層級等,進一步激發綠證市場活力。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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