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阿阿膠(000423.SZ)發布了《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等文件,調整了激勵對象范圍、標的股票數量、激勵計劃有效期等內容,增加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與解除限售條件的確定原則等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訂提高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業績條件。具體而言,在公司應在授予考核年度內達到業績條件中,2023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7.80%,此前的條件為2022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6.00%;在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中,修訂前2025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50%,修訂后為不低于11.50%;修訂前2026年凈資產收益率為不低于11.00%,修訂后為不低于12.00%。
在關于業績考核指標設置的補充說明中,東阿阿膠表示,本次修訂后的凈資產收益率考核絕對值高于修訂前,本次修訂調整了歸屬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增長率的業績基期,選擇了業績基數更高的2023年度作為基期,考核設置2025—2027年復合增長率不低于15%,對應年度歸母凈利潤絕對值分別為15.22億元、17.50億元、20.13億元,復合增長率較修訂前有所降低,但考核絕對值有所提高(原草案2025—2026年度歸母凈利絕對值分別為13.48億元、16.17億元)。本次修訂后的實際業績目標絕對值均高于修訂前,具備科學性、合理性與挑戰性,能夠體現公司快速成長的能力。基于持續性高質量發展要求,設置經濟增加值改善值(ΔEVA)2025—2027年分別大于0;同時增加公司科技創新指標“完成集團公司下發的產業鏈相關任務”。
東阿阿膠董事會工作人員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目前,公司一直保持穩健增長的狀態,提升‘業績條件’是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基于當前的情況共同商討的結果。”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見習記者 賈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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