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6日獲悉,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近日面向各證券公司、指定商業銀行以及結算銀行印發《證券市場交易結算資金監控系統管理辦法》,旨在保障監控系統安全、平穩、有效運行,充分發揮監控系統各項功能,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監控預警工作方面,投保基金根據各機構提交的核實說明進行判斷,對于符合預警標準的,向相關證監局推送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分為重大預警、一般預警和提示關注三個層級。
根據管理辦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指定商業銀行和結算銀行應根據監控系統數據接口規范、數據填報指引等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監控系統數據報送日歷生成并持續報送數據,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數據校驗,確保數據報送的及時性、規范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出現數據質量問題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解決。
證券公司申請開立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客戶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以及中國結算在結算銀行開立的結算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應當通過監測信息交互與處理綜合平臺報備,報備完成后方可啟用,賬戶變更或撤銷應通過交互平臺報備。
監控預警工作方面,投保基金根據各機構提交的核實說明進行判斷,對于符合預警標準的,向相關證監局推送預警信息。證券公司預警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證監局推送,指定商業銀行預警信息按照問題發生地原則向證監局推送。預警信息同時抄送被預警機構。對于重大問題,投保基金將向中國證監會進行專項報告。
預警信息分為重大預警、一般預警和提示關注三個層級。
證券公司、指定商業銀行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投保基金向證監局推送重大預警: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被惡意挪用出現缺口;問題金額占當日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余額的比例超過25%(含),客戶資金安全存在重大風險隱患;報送數據造假、核實說明與實際情況存在實質性差異;投保基金會同監管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異常情況。
證券公司、指定商業銀行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投保基金向證監局推送一般預警: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出現缺口;問題金額超過1億元(含),客戶資金安全存在較大風險隱患;未按規定對客戶賬戶內的資金、證券是否充足進行審查就接受了客戶交易委托;客戶資金被凍結、扣劃、止付等,且根據相關規定有關機構負有責任;未按要求報備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客戶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對于一年內出現數據延遲報送、數據批量錯漏、比對結果核實工作不認真等問題,分項達到5次;客戶資金存管中出現的其他違規情況。
證券公司、指定商業銀行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投保基金公司向證監局推送提示關注:問題金額超過100萬元(含),客戶資金安全存在風險隱患;受問題影響的客戶超過100名(含);劃轉客戶資金的路徑或金額出現錯誤;未按要求備案客戶資金收款賬戶;對于一年內出現數據報送延遲、數據批量錯漏、比對結果核實工作不認真等問題分項達到3次或一月內出現數據重報情況達到3次;客戶資金存管中出現的其他安全隱患。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投保基金曾就《證券市場交易結算資金監控系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各相關證券公司及存管銀行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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