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能源局近日印發(fā)《關于印發(fā)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提出,結合山東電力市場化改革和電力運行實際,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工作按照4類模式組織實施,分別為就地就近消納、綠電交易、虛擬電廠、分布式自發(fā)自用,各類模式試點項目實施條件、運行管理等具體要求。
《通知》對申報評審、建設實施、監(jiān)督管理等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項目進行了明確。其中,涉及新建項目的,項目投資主體要嚴格按照申報內容開展項目建設,不得擅自變更實施范圍、建設地點、建設內容、股權結構等。項目建設完成后,市級發(fā)展改革(能源)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根據(jù)批復方案和相關規(guī)定進行驗收,出具驗收意見,驗收通過后向省能源局報備。電網企業(yè)按照國家、省相關技術標準和有關要求簽訂一體化項目并網調度協(xié)議、購售電合同、供用電合同等,并按程序辦理項目并網手續(xù),市級能源主管部門對項目建設做好指導把關。
《通知》還明確,要堅決避免出現(xiàn)借用“源網荷儲一體化”名義套取新能源資源現(xiàn)象,當項目負荷未按要求建設或達不到試點要求時,應重新編制實施方案并履行申報程序。項目納入試點后2年內未開工的,取消項目試點資格。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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